船用焚燒爐 BGW-N
BGW-20N~100N
總處理量 301~1299KW
廢油處理量 233KW~1163KW
固形物處理量 20kg/h~40k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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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Lloyd’s船級型號認證
日本三浦生產(chǎn)的船用焚燒爐“BWG-N”產(chǎn)品符合1999年5月1日規(guī)定的EU FLAG中的CE MARKING,符合2000年1月1日規(guī)定的MARPOL73/78/97ANNEX VI。我們的產(chǎn)品既符合IMO規(guī)定,同時又能安全而簡單地處理船舶上產(chǎn)生的廢油或固定廢棄物。 |
基本概要
完全符合IMO規(guī)定
為防止海洋污染,IMO、MARPOL對船舶排放作出了規(guī)定。其中,對船用焚燒爐的規(guī)定如下: |
MARPOL73/78/97-MEPC76(46) |
對象: |
2000年1月1日以后裝到船上的焚燒爐 |
概要: |
禁止在船上燃燒廢棄物,包括PCB、重金屬
必須是通過IMO•MEPC型號認證的焚燒爐。
必須是按照MEPC76(40)設計的焚燒爐。 |
運行必要條件: |
MARPOL73/78/97ANNEX VI Reguration 16
燃燒室氧氣濃度 6~12%
燃燒室出口溫度 850~1200oC
排氣中的一氧化碳濃度在 200mg/MJ 以下
排出氣體的煙霧度為 BACHARACH 3 以下
燃燒殘余重量在10% 以下 MEPC76(40)
外表溫度60oC 以下
排出的氣體在煙囪2.5m的地方急速冷卻至350oC以下。
燃燒室保持在負壓環(huán)境下運行。
要求余熱在 650oC以上(連續(xù)投入鍋爐)
5分鐘內達到600oC以上(批量處理鍋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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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點
- 一次投入固體廢棄物20kg,和廢油同時焚燒處理
在有25名左右船員的船舶上1天產(chǎn)生不到20㎏的廢棄物??砂堰@些廢棄物一次全部處理,減輕操作量。
- 三浦獨特的爐結構
采用了獨特的半干餾型焚燒爐構造,可同時焚燒處理水分含量多的廚房垃圾和散熱量大的塑料等。另外,爐體兩面均可開門,因此方便進行內部補修。
- 廢油燃燒室使用噴霧性能高的噴氣燃燒器
通過燃燒性能高的燃燒器和專用鼓風機的組合,能夠維持良好的噴霧燃燒。
- 自動控制燃燒
自動清潔、點火、燃燒、爐內冷卻。(只需啟動冷卻風機和打開燃燒開關。)在自動燃燒中,各種安全限位開關經(jīng)常監(jiān)視運行狀態(tài),可安全使用。
※廢油性質很差時,設置為輔助燃燒室和廢油燃燒室同時燃燒的方式。
- 噴射器構造
安裝在燃燒爐出口的噴射器維持爐內負壓的同時將排煙與稀釋空氣混合并冷卻。 由于焚燒爐內排出的氣體中含有大量的腐蝕氣體,故用于排氣的鼓風機就會發(fā)生腐蝕。 BGW-N型焚燒爐是以噴射的方式進行的,因此不用擔心鼓風機會被腐蝕。
- 抑制二惡英
二惡英是在燃燒室出口沒有完全燃燒的成分在300oC到400oC的環(huán)境下跟氯結合而產(chǎn)生的。BGW-N型船用焚燒爐通過設置在燃燒爐排氣出口的噴射部分把冷卻空氣和燃燒排氣混合,迅速冷卻至200oC以下,以此抑制二惡英的產(chǎn)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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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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